首页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投资入股 第二节 股东资格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投资入股 第二节 股东资格 第十五条 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