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六十三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和检查通知书。 中国保监会可以在现场检查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委托上述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