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章程指引(2017年) 三十二、
三十二、 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和其具体实施规则等相关内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鼓励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个股东(关联股东或者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鼓励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个股东(关联股东或者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