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章程指引(2017年) 二十六、

二十六、 公司章程须载明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如下条款:

“1/2以上且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章程约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