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章 职责、义务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职责、义务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可以召开仅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对公司事务进行讨论。独立董事可以推举一名独立董事负责会议的召集及其他协调活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