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申请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申请 第十五条 募集人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行性报告中应当包含有关偿付能力预测的方法、参数和假设。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