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其职责包括:

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

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