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五章 报表报送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报表报送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会计和档案法规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各项资料的归档制度,完整留存大病保险经营管理各项核算凭证、账册、报表。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