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保监局应加大对大病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因监管不力导致大病保险业务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