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大病保险合作协议期满,如果保险公司不再继续承办该大病保险项目,应配合投保人妥善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