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章 市场退出管理 第四十八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市场退出管理 第四十八条 保险公司退出大病保险项目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选择其他列入大病保险名单的保险公司予以代管。退出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平稳过渡的原则,配合新承办的保险公司做好材料、信息移交,保费结算,服务对接等工作,形成记录或报告,并经相关各方签署确认。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