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章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章 第八章 市场退出管理 第四十五条 银保监会负责保险公司总公司退出大病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保监会将其从大病保险名单中移除: 第四十七条 已中标大病保险项目但还未签订保险协议的保险公司,由于其上级机构出现第四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保险公司不得与招标方签订保险协议。 第四十八条 保险公司退出大病保险项目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选择其他列入大病保险名单的保险公司予以代管。退出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平稳过渡… 第四十九条 大病保险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保险合同不适用本办法。但保险公司应做好退出衔接工作,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保险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大病保险合同时,应将本办法规定的退出情形作为解除协议的适用条款,约定退出的具体流程,并在退出时遵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以书面通知形式作出要求保险公司退出大病保险项目的决定,同时函告与该保险公司签订大病保险协议的政府有关部门,并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大病保险…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