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章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第六条 保险公司关联方主要分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 第七条 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包括: 第八条 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包括: 第九条 其他关联方是指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关联方范围,但是能够对保险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按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第十条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保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下列交易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