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保监会予以责令改正,并视情况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责令修改交易条件; 责令停止、撤销或终止关联交易; 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 限制资金运用形式和比例; 银保监会依法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