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须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开网站逐笔披露以下内容:
交易对手情况。包括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关联法人名称、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与保险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交易价格与市场公允价格之间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包括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