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车险的基础因子RF0=0.123。
对车险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根据最近一个季度末计算的上两个会计年度末所有车险业务整体的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R车险(回溯偏差率参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办法》(保监发〔2012〕46号)计算,下同)设定特征系数k1。
根据保险公司的发展阶段,设定特征系数k2。对上一会计年度车险原保费收入与分入保费收入之和小于20亿元的保险公司,k2 =−0.15;其他保险公司,k2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