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2021年) 第三章 风险边际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风险边际 第二十二条 分保前的风险边际按以下方法计算: 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5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寿险业务)》,计算分保前保险风险最低资本; 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计算相应的风险边际或采用监管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5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寿险业务)(2021)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