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0号: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劳合社(中国)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承保部和公司层面偿付能力充足率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劳合社(中国)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承保部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60%+公司层面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0%;
劳合社(中国)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承保部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60%+公司层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40%。
其中:
承保部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各承保部核心资本之和÷各承保部最低资本之和;
承保部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各承保部实际资本之和÷各承保部最低资本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