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20号: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除以下规定外,承保部开展的非寿险业务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计量保险风险最低资本:
保费风险最低资本。各业务类型的保费风险最低资本的风险暴露为该业务类型过去12个月再保险分出前的保费,不适用综合成本率、非比例分保净分出比例等特征系数。
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各业务类型的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的风险暴露为再保险分出前未决赔款准备金,不适用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等特征系数。
巨灾风险最低资本不划分业务类型,按以下公式合并计算:
MC巨灾=MC保费及准备金×25%
其中:
MC保费及准备金为承保部非寿险业务的保费及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