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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2021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保险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应每半年对集团其他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报告至少包括各类风险在集团层面的管理情况,以及在各主要成员公司的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