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境外资产价格风险管理制度,包括:
建立境外资产投资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按国家、地区对境外资产进行管理和监测;
对全球宏观经济、政治、军事等重大事件进行持续关注,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主权评级持续跟踪,分析其对境外资产所在国家和地区经济可能的影响;
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综合评估境外资产价格风险,并根据需要选取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建立境外资产投资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按国家、地区对境外资产进行管理和监测;
对全球宏观经济、政治、军事等重大事件进行持续关注,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主权评级持续跟踪,分析其对境外资产所在国家和地区经济可能的影响;
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综合评估境外资产价格风险,并根据需要选取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