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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权益价格风险管理制度,包括:

建立权益资产投资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定期对宏观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及时跟踪影响市场整体和权益资产的有关信息,分析权益资产可能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运用风险暴露、在险价值、敏感性指标等工具对权益价格风险进行计量,及时分析、监控和防范权益价格风险。

权益资产组合应在单项资产、行业等方面实现分散化管理,采用定量分析指标,及时分析、监控集中度风险。

定期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价格风险进行评估。

建立股权项目的退出管理机制。对于正常退出项目,制定退出流程和管理追踪机制;对于风险处置退出项目,建立风险缓释及处置方案,有效控制事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