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银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水平,综合确定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状况。控制风险及可资本化的固有风险通过最低资本进行计量,难以资本化的固有风险纳入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估。 银保监会定期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保险公司控制风险水平及相应的最低资本。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