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十一章 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 第一百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2021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十一章 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 第一百二十一条 境外国家(地区)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获得中国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资格的,对于境外国家(地区)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子公司或分公司,监管部门在实施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时,可以适当简化评估程序,认可其母公司或总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具体政策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