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2021年)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十七条 在对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固有风险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银保监会结合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等相关指标,得到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综合评级。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