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第五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再保险公司、自保公司应参照本规则的有关原则和规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设计和开展本公司季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和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并向银保监会报送年度… 第四十四条 相互保险组织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于2015年2月13日第一次发布,于2021年12月30日修订发布。本规则施行日期另行规定。 附件:1. 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实施指 2. 人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实施指引 3. 偿付能力压力测试的第三方独立审核要求 附件1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