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压力测试(2021年) 其中,销售渠道至少划分为以下 5 类:个险、银邮、团体、网销及其他销售渠道。产品类型至少划分为 1999 年(含)之前签发的高利率产品和非高利率产品。非高利率产品进一步划分为长期传统保险产品、长期分红保险产品、长期健康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和短期人寿保险产品以及其他保险产品类型,共 10 种类型。

其中,销售渠道至少划分为以下 5 类:个险、银邮、团体、网销及其他销售渠道。产品类型至少划分为 1999 年(含)之前签发的高利率产品和非高利率产品。非高利率产品进一步划分为长期传统保险产品、长期分红保险产品、长期健康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和短期人寿保险产品以及其他保险产品类型,共 10 种类型。

保险公司根据其销售渠道以及产品风险特征有更细致分类的,可以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对测试对象作进一步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