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使用中文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披露外文文本的,中、外文文本内容应当保持一致;两种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