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