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保险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经营,根据《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业务,不包括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