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保险公估人及其保险公估业务活动的监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注重对辖区内保险公估人的行为监管,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实施行政处罚和其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