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负责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预算、决算方案由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财政部审批。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