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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违反考场纪律的;

其他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