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经营规则 第九十三条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 第九十三条 第五章 经营规则 第九十三条 保险合同中包含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的,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第九十二条 目录 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