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2009年) 第三章 保险销售、理赔和客户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保险销售、理赔和客户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 应客观、公正、及时理赔,不得拖赔、惜赔。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