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第一节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第十二条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第一节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具有符合银保监会规定要求的业务和财务管理系统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主要业务、财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确保业务和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掌握及信息安全。业务和财务管理软件应当具备保单信息管理、单证管理、客户管理、收付费结算、报表查询生成等基本功能。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