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2021年) 第三章 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完整地记录管理业务、财务和人员等情况,确保信息系统记录管理的数据与真实业务经营情况一致。 保险中介机构应在各保险业务环节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业务明细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如同时涉及财务、人员事项应同步完成财务和人员明细数据录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