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当与被代理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委托代理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