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十条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200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分类所依据信息和数据应客观准确,主要来源包括以下渠道: 监管部门; 保险行业组织; 保险公司;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外部审计机构; 举报投诉; 舆情动态; 其他真实有效信息渠道。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