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4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2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将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2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将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