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015年) 附件1
附件1
保监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
项目及后续管理措施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方式
设定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1
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审批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79条:“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资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代表机构,应依照《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完成设立后20个工作日内,将境外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告中国保监会。
2
保险经纪机构动用保证金审批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4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动用保证金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规定动用的条件,并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
3
保险代理机构动用保证金审批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4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动用保证金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规定动用的条件,并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
4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2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解散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明确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应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解散退出应在事由出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
5
保险经纪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2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解散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明确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要求。保险经纪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应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解散退出应在事由出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
6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2条:“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1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一是各保监局不再受理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不再颁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二是继续进行执业登记管理。为确保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序管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机构应当在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
7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2条:“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一是各保监局不再受理保险经纪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不再颁发《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二是继续进行执业登记管理。为确保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序管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机构应当在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
8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改为后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9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92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适用本规定。”
调整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再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住所证明文件”,要求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资料。
9
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改为后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19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91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适用本规定。”
调整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再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住所证明文件”,要求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