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2016年) 二、

二、 请各保监局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至辖区内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国外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保险行业协会,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保监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