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一、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重点突破,坚持需求导向,抓住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带来的战略机遇,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着力做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产业升级转移的保险配套服务,着力探索区域保险市场协同发展的路径,更加注重优化发展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更加注重特色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