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安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发布招生广告,不得夸大事实或者以安排工作等名义诱骗学员入学。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