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保安培训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