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标签、说明书 第六十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标签、说明书 第六十条 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