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备案 第四十七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备案 第四十七条 备案的产品配方、原辅料名称及用量、功效、生产工艺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以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