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备案 第四十六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备案 第四十六条 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注册人可以作为备案人;进口保健食品的备案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