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局、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科技委等部门是推进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的宏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建立军民会商协调机制,设立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

强化问题导向,制定完善促进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的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

指导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