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在供电营业区内建设的各类发电厂,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电力供应业务。

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应当在发电厂建设项目立项前,与并网的电网经营企业联系,就并网容量、发电时间、上网电价、上网电量等达成电力输送或电量购销意向性协议。